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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網傳西安翻譯學院通報一名學生涉嫌被電詐集團誘騙至緬甸,據通報顯示,失聯學生曾加入名為“寶藏女孩”的群聊,7月30日凌晨其到達昆明機場,8月3日與同學最后一次聯系后再無法取得聯系。
今天(8月17號),陜視記者采訪到了失聯學生的爺爺惠先生,惠先生說,失聯的學生是他的孫子,今年20歲,是西安翻譯學院大一學生,7月29號從家出走,只攜帶一部手機,當時告訴父母外出打工,8月3號后失聯,目前,家屬已向西安公安長安分局太乙宮派出所報案。
西安公安長安分局發布通告
西安市公安局長安分局
關于懲戒長安籍滯留緬北、滯留金三角、
滯留阿聯酋、滯留柬埔寨人員的通告
為嚴厲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嚴懲跨境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對赴境外從事電信網絡違法犯罪人員的教育勸返工作,根據中省市關于開展勸返非法滯留境外涉詐高危人員工作的要求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等法律規定,我局決定對長安籍目前無正當理由滯留緬北、金三角、阿聯酋、柬埔寨涉詐高危人員(以上四類人員統稱:“滯留境外涉詐高危人員”)發布如下通告:
一、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非法滯留境外涉詐高危人員必須主動在2023年9月10日前通過正規渠道入境回國,回國入境前14日內需提前自主或委托家屬向戶籍地派出所報備。
二、目前仍滯留境外涉詐高危人員家屬,應主動配合公安機關及時聯系并勸促滯留境外涉詐高危人員盡快回國投案自首。對于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違法犯罪行為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情節輕微的,可以依法免予處罰;如一意孤行,逾期拒不回國的,將依法采取立案偵查、上網追逃及以下懲戒措施:
一律依法予以曝光公示,并依法從嚴從重打擊處理。
一律視情作“下落不明”凍結戶籍,凍結后停止身份證、行駛證等一切戶籍業務及相關業務辦理。
一律嚴控辦理通訊業務及銀行業務,關停全部手機卡并暫停名下銀行卡的非柜面業務功能。
一律暫停其本人一切政府政策性補貼(如: 糧食生產直接補貼等)、社會福利保障(如: 醫保等)和國家救助保障(如: 低保等)。
一律視情列入失信人員名單,限制乘坐交通工具、入住賓館、信用卡消費貸款審批,對已辦理的工商營業執照列入異常經營名單。
一律對本人或者直系三代家庭成員在入團、入黨、參軍、考錄公務員和事業編制等財政供養人員政審時依法依規從嚴審核。
三、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為滯留境外違法犯罪嫌疑人提供隱藏處所、財物交通工具、通風報信、作假證明包庇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條件幫助其逃避處罰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請廣大人民群眾積極舉報、控告違法犯罪行為。司法機關對舉報人、控告人將依法予以保護。對威脅、報復舉報人、控告人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西安市公安局長安分局
西安市長安區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部門聯席會議辦公室
2023年8月14日
投案或舉報電話:029-86750740
長安區滯留緬北人員(9人)
長安區滯留金三角人員(11人)
長安區滯留阿聯酋人員(1人)
黃志毅
3505241983******7X
常寧大道499號
長安區滯留柬埔寨人員(6人)
西安周至公安發布最新通告
周至縣公安局
關于對周至籍滯留境外涉詐人員勸返的通告
為堅持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嚴厲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整治跨境違法犯罪活動,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現對周至籍在緬北、柬埔寨、金三角及阿聯酋等涉詐重點地區人員(以下統稱為周至籍赴境外涉詐重點地區人員)進行集中勸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等有關法律規定進行相關處罰。
一、周至籍赴境外涉詐重點地區人員家屬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應主動積極配合政府部門和公安機關敦促相關人員盡快回國接受核查。
二、周至籍赴境外涉詐重點地區人員務必及時主動入境回國,回國前提前向戶籍地公安機關聯系報備,并通過正規渠道入境回國。對于排除涉詐嫌疑的將依法核減;對于參與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的,如實供述自己違法犯罪行為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情節較輕的,可以依法免于處罰。拒不入境回國,公安機關將依法嚴懲。
三、周至籍赴境外涉詐重點地區人員要充分認清緬北、柬埔寨、金三角及阿聯酋地區社會治安的嚴峻復雜形勢,滯留人員極易淪為網絡賭博、電信詐騙等違法犯罪的“幫兇”,更有可能成為綁架、販賣人口、非法拘禁、強迫勞役、強迫賣淫等不法侵害的受害者,生命財產安全無法得到保障。周至公安提醒周至籍赴境外涉詐重點地區人員密切關注當地社會治安狀況,加強自我安全保護,如遇緊急情況,應及時報警并與駐當地大使館聯系尋求幫助。
四、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為滯留境外違法犯罪嫌疑人提供隱藏處所、財物交通工具、通風報信、作假證明包庇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條件幫助其逃避處罰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投案或舉報電話:029--87156110
聯席辦電話:029--87156091
特此通告。
周至縣公安局
周至縣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聯席會議辦公室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