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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002243 證券簡稱:力合科創 公告編號:2024-036號
深圳市力合科創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調整與專業投資機構共同投資設立創業投資基金暨關聯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安徽深能力合創業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深能力合基金”)本次調整后,基金規模由100,000萬元增加至111,280萬元;
2、深能力合基金已于2023年11月24日設立,并于2024年4月1日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完成備案,基金編號:SAHC22。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分別于2023年6月22日、2024年4月3日在巨潮資訊網披露的《關于全資子公司深圳市力合創業投資有限公司與專業投資機構共同投資設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暨關聯交易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30號)《關于全資子公司深圳市力合創業投資有限公司與專業投資機構共同投資設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暨關聯交易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24-017號);
3、因深能力合基金普通合伙人珠海紫荊泓鑫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為公司關聯方,本次調整與專業投資機構共同投資構成關聯交易,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與本交易事項有利害關系的關聯人將回避表決。本事項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4、深能力合基金目前處于募集階段,尚未開展實質業務。本基金募集及投資收益尚存在不確定性,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一、調整與專業投資機構共同投資情況概述
深圳市力合科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第六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與專業投資機構共同投資設立創業投資基金暨關聯交易的議案》。深能力合基金在運營過程中,管理團隊根據市場環境變化擬引入具有產業端優勢的投資人擴大基金規模,獲取相關產業領域的項目資源。
本次深能力合基金擬新增安徽省新能源和節能環保產業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深圳力合華石科技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入伙,調整后基金規模由100,000萬元增加至111,280萬元。
二、合作機構基本情況
(一)普通合伙人:力合創投(基金管理人)
1、企業名稱:深圳市力合創業投資有限公司
2、企業類型:國有企業
3、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300359759902M
4、成立日期:2016-01-20
5、法定代表人:汪姜維
6、注冊資本:45,000萬元
7、注冊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前灣一路1號A棟201室(入駐深圳市前海商務秘書有限公司)
8、經營范圍:創業投資業務;受托管理創業投資企業機構或個人的創業投資業務;創業投資咨詢業務;為創業企業提供創業管理服務業務;參與設立創業投資企業與創業投資管理顧問;投資興辦實業(具體項目另行申報)。
9、私募基金管理人備案編碼為:P1072118
10、股權關系說明:深圳市力合創業投資有限公司為本公司全資子公司
(二)普通合伙人:紫荊泓鑫(關聯方)
1、企業名稱:珠海紫荊泓鑫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2、機構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3、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400MA4UY1LE8D
4、成立日期:2016-11-10
5、注冊資本:500萬元
6、注冊地址:珠海市高新區唐家灣鎮大學路101號2棟2層公共區域A0207單元(集中辦公區)
7、法定代表人:別力子
8、股東情況:趙賓紅先生持有45%股權,力合創投持有30%股權,梁艷持有25%股權,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為趙賓紅先生
9、主要投資領域(經營范圍):投資管理、股權投資、投資咨詢、企業管理咨詢。
10、私募基金管理人備案編碼為:P1061984。
11、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財務數據:截至2023年12月31日,珠海紫荊泓鑫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資產總額873.52萬元,凈資產335.36萬元,2023年度營業收入2,057.18萬元,凈利潤263.26萬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珠海紫荊泓鑫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資產總額1,659.16萬元,凈資產317.60萬元,2024年1-6月營業收入572.55萬元,凈利潤-17.77萬元。
12、關聯關系或其他利益說明:別力子先生原為本公司副總經理,擔任珠海紫荊泓鑫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執行董事一職,截至目前離任未滿12個月,構成關聯關系,珠海紫荊泓鑫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未直接或間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
(三)有限合伙人:深圳能源
1、企業名稱:深圳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企業類型:國有企業
3、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300192241158P
4、成立日期:1993-08-21
5、法定代表人:李英峰
6、注冊資本:475,738.9916萬元
7、注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號能源大廈北塔樓9層、29-31層、34-41層
8、經營范圍:各種常規能源和新能源的開發、生產、購銷;投資和經營能提高能源使用效益的高科技產業;投資和經營與能源相關的原材料的開發和運輸、港口、碼頭和倉儲工業等;經營和進出口本公司能源項目所需的成套設備、配套設備、機具和交通工具等;投資和經營與能源相配套的地產、房產業和租賃等產業;各種能源工程項目的設計、施工、管理和經營,以及與能源工程相關的人員培訓、咨詢及其他相關服務業務;環保技術開發、轉讓和服務;物業管理、自有物業租賃;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權范圍內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從事信息系統運營維護,系統集成,軟件開發的信息技術服務;計算機軟硬件、電子產品、耗材、辦公設備的銷售與租賃;能提高社會經濟效益的其他業務。
9、關聯關系說明:深圳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與本公司不存在關聯關系
(四)有限合伙人:依江產投
1、企業名稱:安慶依江產業投資有限公司
2、企業類型:國有企業
3、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40800MA2T4LN88H
4、成立日期:2018-10-10
5、法定代表人:王棟華
6、注冊資本:100,000萬元
7、注冊地址:安徽省安慶市迎江區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依江都市產業園二期1號綜合樓
8、經營范圍:以自有資金從事投資活動;土地調查評估服務;土地整治服務;土地使用權租賃;住房租賃;非居住房地產租賃;租賃服務(不含許可類租賃服務);建筑材料銷售;建筑裝飾材料銷售;金屬結構銷售;工程管理服務;機械設備租賃;規劃設計管理;普通貨物倉儲服務(不含危險化學品等需許可審批的項目);物業管理;倉儲設備租賃服務;光伏發電設備租賃;建筑工程機械與設備租賃;辦公設備租賃服務;招投標代理服務;第一類醫療器械銷售;第一類醫療器械租賃;第二類醫療器械銷售;第二類醫療器械租賃;園區管理服務(除許可業務外,可自主依法經營法律法規非禁止或限制的項目)
許可項目:河道采砂(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
9、關聯關系說明:安慶依江產業投資有限公司與本公司不存在關聯關系
(五)有限合伙人:泓鑫投資
1、企業名稱:深圳市泓鑫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
2、企業類型:合伙企業
3、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300359951419B
4、成立日期:2016-01-27
5、執行事務合伙人:李永良
6、注冊資本:1,000萬元
7、注冊地址:深圳市南山區粵海街道蔚藍海岸社區中心路3033號喜之郎大廈808
8、經營范圍:股權投資;投資管理及咨詢;企業管理及咨詢。
9、關聯關系說明:深圳市泓鑫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與本公司不存在關聯關系
(六)有限合伙人:力合華石科技
1、企業名稱:深圳力合華石科技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
2、企業類型:合伙企業
3、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300359135702E
4、成立日期:2015-10-23
5、執行事務合伙人:深圳市力合科創創業投資有限公司
6、注冊資本:10,000萬元
7、注冊地址:深圳市南山區西麗街道新東路清華信息港科研樓10樓
8、經營范圍:創業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管理(不得從事證券投資活動;不得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開展投資活動;不得從事公開募集基金管理業務)
9、私募基金備案編碼為:SCM597
10、股權關系說明:深圳力合華石科技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為本公司合并范圍內企業
(七)有限合伙人:安徽產業基金
1、企業名稱:安徽省新能源和節能環保產業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
2、企業類型:合伙企業
3、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40104MA8Q91N38F
4、成立日期:2023-03-31
5、執行事務合伙人:長江成長資本投資有限公司
6、注冊資本:1,200,000萬元
7、注冊地址:中國(安徽)自由貿易試驗區合肥片區蜀山經濟技術開發區湖光路自主創新產業基地三期(南區)A座201室-01
8、經營范圍:以私募基金從事股權投資、投資管理、資產管理等活動
9、關聯關系說明:安徽省新能源和節能環保產業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與本公司不存在關聯關系
三、投資基金的具體情況
1、基金名稱:安徽深能力合創業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
2、企業類型:合伙企業
3、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40802MAD415N697
4、成立日期:2023-11-24
5、執行事務合伙人:深圳市力合創業投資有限公司
6、私募基金備案編碼為:SAHC22
7、注冊地址:安徽省安慶市迎江區迎江經開區聯興路1號依江都市產業園2期綜合樓
8、經營范圍:以私募基金從事股權投資、投資管理、資產管理等活動
9、原基金出資結構:
序號 合伙人名稱 合伙人類型 出資額(萬元) 出資比例
1 深圳市力合創業投資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99 0.099%
2 珠海紫荊泓鑫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1 0.101%
3 深圳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49,900 49.900%
4 安慶依江產業投資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9,900 19.900%
5 深圳市泓鑫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30,000 30%
合計 100,000 100%
10、本次擬變更出資結構:
序號 合伙人名稱 合伙人類型 出資額(萬元) 出資比例
1 深圳市力合創業投資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99 0.089%
2 珠海紫荊泓鑫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501 0.450%
3 深圳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49,900 44.842%
4 安慶依江產業投資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9,900 17.883%
5 深圳市泓鑫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10,000 8.986%
6 深圳力合華石科技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880 0.791%
7 安徽省新能源和節能環保產業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30,000 26.959%
合計 111,280 100%
11、出資進度:分兩期實繳,每期實繳50%
12、存續期限:投資期4年,退出期4年,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可延長2年
13、退出機制:通過企業上市、股權轉讓、企業回購、并購或解散清算等方式退出
14、管理費用:投資期內管理費以本基金實繳出資總額為基數按2%/年收取;退出期內管理費以本基金實繳出資總額扣除已退出項目投資本金為基數按2%/年收取;延長期不收管理費。
15、會計處理方法: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進行會計處理。
16、投資方向:本基金主要投向能源與環保行業相關的新能源新材料等戰略新興領域及高端裝備制造、新一代信息技術等硬科技產業領域創新性項目。
四、投資基金的管理模式
(一)管理和決策機制
執行事務合伙人設立投資決策委員會(以下簡稱“投委會”)由七名委員組成(包含一名行業專家委員),其中,執行事務合伙人委派四名委員,珠海紫荊泓鑫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新能源和節能環保產業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各有權委派一名委員,投委會設主任委員一名,由執行事務合伙人委派的委員擔任;有限合伙人安慶依江產業投資有限公司有權委派一名投委會觀察員,觀察員有權列席投委會會議、但不享有表決權,同時有權查閱投資項目的相關資料,包括投資建議書、財務數據、盡調報告、會議決議等。投委會通過召開投資項目評審會形成對投資項目的投資決策。評審會議采用投票表決制,投委會成員不得投票棄權,獲得四張及以上贊成票數為評審通過,否則為不通過。
本基金的利益沖突及關聯交易事項由基金投資決策委員會審批。本基金在進行關聯交易表決前5個工作日內通知全體投委委員,通知內容應充分披露關聯交易事項(包括但不限于關聯交易背景、交易定價依據、交易方式、交易主體等)。未經全體非關聯方投委委員一致同意,本基金不得與關聯方進行交易。
(二)投資限制
基金對外進行直接股權投資時,以所投資金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且不為第一大股東,不控股被投資企業,原則上不派駐管理人員參與企業日常經營管理,基金對單個項目的單筆投資金額不得超過基金實繳總規模的10%或5000萬元人民幣(以二者孰高為限);投資期內,基金可對其已投項目進行追加投資,追加投資后單個項目累計投資額不超過基金實繳總規模的20%,用于追加投資的額度不超過基金實繳總規模的20%。經合伙人會議表決通過的除外。
(三)公司對本基金擬投資項目不具有一票否決權。
(四)收益分配機制
在有限合伙按時足額支付管理費且不存在任何違約的前提下,本基金采取“項目即退即分”、“基金整體先回本后分利”的總體原則,任意投資項目退出立即返還投資款和/或收益,不再滾動投資,分配原則如下:
(1)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向全體合有限合伙人進行分配,直至全體有限合伙人收回其相應的實繳出資額;
(2)如仍有剩余,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向全體合普通合伙人進行分配,直至全體普通合伙人收回其相應的實繳出資額;
(3)如仍有剩余,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向全體合伙人進行分配,直至全體合伙人各筆實繳出資實現單利6.5%/年的門檻收益(以實際資金占用時間計算);
(4)如仍有剩余,則向普通合伙人進行分配,直至普通合伙人及根據本輪獲得的收益等于全體合伙人根據第三輪分配獲得門檻收益之和/80%*20%;
(5)如仍有剩余,剩余部分的80%按照各全體合伙人的實繳出資比例進行分配,剩余部分的20%作為業績報酬分配給普通合伙人,直至完成所有回收資金的分配。普通合伙人應計提的業績報酬金額經執行事務合伙人核算并經全體合伙人會議審議通過后,直接由基金托管賬戶予以撥付,業績報酬在普通合伙人之間的分配比例由普通合伙人另行約定;
(6)若安徽省新能源和節能環保產業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作為政府引導基金后續存在收益讓利,政府引導基金讓利收益的分配機制按照引導基金的相關規定執行。
五、各投資人的合作地位及權利義務
(一)有限合伙人
1、有限合伙人不執行有限合伙事務,不得對外代表合伙企業。
2、有限合伙人承擔以下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按期足額繳付出資款;
(2)以其認繳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3)對合伙企業中的相關事務予以保密;
(4)不從事任何有損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5)合伙協議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3、有限合伙人擁有以下權利,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為不視為執行合伙事務:
(1)參與決定普通合伙人/執行事務合伙人入伙、退伙;
(2)對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提出建議;
(3)參與選擇承辦有限合伙企業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
(4)獲取經審計的合伙企業財務會計報告;
(5)了解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對涉及自身利益的情況,查閱合伙企業財務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
(6)在合伙企業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時,向有責任的合伙人主張權利或者提起訴訟;
(7)執行事務合伙人怠于行使權利時,督促其行使權利或者為了合伙企業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提起訴訟;
(8)依合伙協議約定提請召開、參加或委派代理人參加合伙人會議,并行使相應的表決權;
(9)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10)合伙企業解散清算時,按其實繳出資額參與合伙企業剩余財產的分配;
(11)合伙協議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普通合伙人
1、普通合伙人承擔以下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按期足額繳付出資款;
(2)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3)對合伙企業中的合伙事務和投資組合等相關事務予以保密;
(4)不得從事可能損害合伙企業利益的投資活動;
(5)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企業財產;
(6)合伙協議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2、珠海紫荊泓鑫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作為本合伙企業非管理人普通合伙人,具體職責包括:
(1)為維持本合伙企業的合法存續、維護或爭取合伙企業合法權益以及在合伙人會議授權下以合伙企業名義開展經營活動,如為合伙企業租賃辦公場地、招聘人員等;
(2)推薦一名行業專家作為投資決策委員參與投資決策;
(3)協助尋求、開發有投資價值的潛在投資項目并提供給合伙企業及基金管理人;
(4)向本合伙企業及基金管理人提供有關投資退出及資產處置的建議;
(5)協助合伙企業在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審批登記及稅務事項等;
(6)向合伙企業及基金管理人提供其他咨詢、建議。
(三)執行事務合伙人
1、執行事務合伙人擁有《合伙企業法》及合伙協議所規定的對于合伙企業事務的獨占及排他的執行合伙事務的權利,包括但不限于:
(1)負責執行本合伙企業的投資業務及其他日常事務;
(2)委派和更換執行事務合伙人代表;
(3)采取為維持本合伙企業合法存續、以合伙企業身份開展經營活動所必需的一切行動;
(4)管理、維持和處分本合伙企業的資產,包括但不限于投資性資產、非投資性資產、知識產權、動產、不動產等;
(5)選擇托管機構,并根據托管協議的要求,以本合伙企業的名義開立并維持銀行托管賬戶,托管賬戶實行聯合管理,即托管戶的預留印鑒為執行事務合伙人的印鑒,向托管機構發出關于該等賬戶的付款指令和其他指令,收取有限合伙人繳付的出資、投資收入、處置項目投資產生的金額和本合伙企業收取的任何其他款項,并存入該等賬戶;
(6)聘用、解聘及替換雇員、專業人士、中介及顧問機構(包括獨立審計機構)對本合伙企業提供服務;
(7)監督被投資公司的業績,依據投資協議向被投資公司委派董事、監事、財務監管人員和其他人員,代表本合伙企業行使在被投資公司的所有權利;
(8)根據國家稅務管理規定處理本合伙企業的涉稅事項;
(9)為本合伙企業的利益決定提起訴訟或應訴,進行仲裁;與爭議對方進行妥協、和解等,以解決本合伙企業與第三方的爭議;
(10)代表本合伙企業對外簽署文件,簽署文件時的有效用印同時包括本合伙企業的公章和執行事務合伙人委派代表的簽名;
(11)采取為實現合伙目的、維護或爭取本合伙企業合法權益所必需的其他行動;
(12)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執行事務合伙人深圳市力合創業投資有限公司擔任基金管理人,并根據合伙協議由合伙企業與之另行簽署委托管理協議。委托管理協議的約定與合伙協議相沖突的,以合伙協議約定為準。
(13)合伙協議及法律法規授予的其他職權。
2、執行事務合伙人的賠償責任
(1)執行事務合伙人應基于誠實信用原則為合伙企業謀求最大利益。若因執行事務合伙人的故意或重大過失、惡意或欺詐行為或有證據表明沒有履行勤勉盡責義務,致使合伙企業受到損害或承擔債務、責任,執行事務合伙人應向合伙企業承擔賠償責任。
(2)執行事務合伙人或其他普通合伙人利用職務便利,將應當歸合伙企業的利益據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業財產的,應當將該利益和財產退還合伙企業,并應當賠償造成的合伙企業的損失,除此之外,違約方還需要向其他合伙人支付相當于違約方取得的非法所得20%的違約金。
(3)執行事務合伙人對合伙協議約定必須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始得執行的事務擅自處理,造成合伙企業損失的,執行事務合伙人應賠償造成的合伙企業損失。
(4)執行事務合伙人違反合伙協議約定,在本合伙企業完成可投金額的50%對外投資前(以投資決策委員會通過對外投資的決議時為準),管理與本合伙企業采用相同投資策略(同一投資領域且同一投資階段)的其他基金,或者與合伙企業進行交易的,該收益歸合伙企業所有,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的,應當全額賠償。
3、責任限制
執行事務合伙人及其關聯方不應被要求返還任何有限合伙人的實繳出資額,亦不對有限合伙人的投資收益保底;所有實繳出資額的返還及投資回報均應源自合伙企業的可分配資產。
(四)基金管理人
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深圳市力合創業投資有限公司擔任本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備案編碼:P1072118。基金管理人職責具體應包括如下內容:
(1)依法募集資金、保存基金募集相關資料;
(2)在中基協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3)負責基金投資(包括但不限于投前盡調、投資決策、投后管理、投資退出等);
(4)向投資者進行信息披露;
(5)按中基協相關要求辦理基金清算手續;
(6)法律法規、中基協自律規則規定和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職責。
六、其他說明
1、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未參與投資基金份額認購,未在該基金擔任職務;
2、公司本次與專業投資機構合作事項不會導致同業競爭;
3、公司在本次與專業投資機構共同投資前十二個月內不存在將超募資金用于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的情形;
4、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簽署合伙協議,待合伙協議簽署完成,投資基金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完成備案登記后,公司將及時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7號——交易與關聯交易》披露相關進展情況。
七、投資目的、存在的風險和對公司的影響
(一)投資目的
投資孵化服務是公司科技創新服務體系的重要方式和手段,是構成創新孵化體系的重要內容,本次深能力合基金引入具有產業端資源的合伙人擴大基金規模,符合公司科技創新投資孵化業務發展規劃,有利于提升投資孵化服務能力,有助于推進科技成果轉化,助力科技企業發展,符合公司全體股東的利益。
(二)存在的風險
1、本基金審批完成后需取得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變更備案,實施過程存在一定不確定性。
2、存在未能尋求到合適的投資項目的風險。
3、基金在后期運營過程中,所投資的項目受宏觀經濟、行業周期、經營管理等多種因素影響,將面臨不能實現預期效益的風險,甚至可能存在投資失敗及基金虧損的風險。
公司將密切關注投資基金募集、運作、管理、投資決策及投后管理進展情況,防范、降低相關投資風險。
(三)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投資的資金來源為公司自有資金,不會影響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運行,不會對公司財務及經營狀況產生重大影響。
八、與該關聯人累計已發生的各類關聯交易情況
自2024年初至本公告日,公司與珠海紫荊泓鑫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累計已發生各類關聯交易的總金額為20.66萬元,均已按規定履行審批程序。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3月24日披露在巨潮資訊網上的《關于2024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07號)。
九、履行的審批程序及相關意見
(一)獨立董事專門會議審查意見
經審查,本次全資子公司深圳市力合創業投資有限公司管理的深能力合基金引入新合伙人擴大基金規模,由10億元擬增至11.128億元,符合公司業務發展規劃,有利于提升投資孵化服務能力,有助于推進科技成果轉化,助力科技企業發展。本次擴募基金規模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造成重大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本次審議和表決程序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規章制度的要求。
因此,我們同意《關于調整與專業投資機構共同投資設立創業投資基金暨關聯交易的議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
(二)董事會意見
同意由公司全資子公司深圳市力合創業投資有限公司管理的深能力合基金新增合伙人擴大基金規模,調整后基金規模由100,000萬元增加至111,280萬元,其中,深圳市力合創業投資有限公司作為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出資 99萬元,公司合并范圍內企業深圳力合華石科技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作為有限合伙人出資880萬元。同意授權公司總經理辦公會根據實際需求簽署上述事項相關的合同、協議、憑證等法律文件,并辦理相關手續。
該議案已經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專門會議第四次會議審查通過,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三)監事會意見
經審核,監事會認為:本次調整與專業投資機構合作符合公司業務規劃,由公司全資子公司深圳市力合創業投資有限公司作為該基金管理人,可有效控制其經營風險。本次與關聯方共同投資事項的審議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規章制度的相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
十、備查文件
1、第六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決議;
2、第六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專門會議審查意見。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科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