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公司找聯創財稅(180-9213-9007),西安注冊公司、代理記賬、商標注冊、財稅服務一站式搞定!
實務中的一個咨詢案例:我是一家有限責任公司,注冊在陜西西安,2019年6月成立以來,基本上未發生任何業務,所以一直都是按照小規模納稅人進行申報,但在2020年2月份,公司簽訂了一單銷售貨物合同,收到第一筆開票收入580萬元(不含稅)。請問:
一、我公司是否應該轉為一般納稅人?
根據財稅[2018]33號《關于統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通知》的規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500萬元及以下。(小規模納稅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不再區分行業,統一標準為500萬元以下,也就是說,如果超過500萬元,便不再符合小規模納稅人標準)
根據稅務總局令第43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增值稅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除本辦法第四條規定外,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本辦法所稱年應稅銷售額,是指納稅人在連續不超過12個月或四個季度的經營期內累計應征增值稅銷售額,包括納稅申報銷售額、稽查查補銷售額、納稅評估調整銷售額。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管理若干事項的公告》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3號)第二條所稱“經營期”是指在納稅人存續期內的連續經營期間,含未取得銷售收入的月份或季度。
綜上所述,因為貴公司2019年6月成立至2020年2月份取得第一筆銷售收入,實際經營期為9個月,開票收入580萬元,符合連續不超過12個月或四個季度的經營期內累計應征增值稅銷售額超過了500萬元應轉為一般納稅人的規定,所以,貴公司應該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
二、我公司應該在何時轉為一般納稅人?如何辦理?如果不辦理會怎樣?
根據稅務總局令第43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納稅人在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屬申報期結束后15日內按照本辦法第六條或者第七條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未按規定時限辦理的,主管稅務機關應當在規定時限結束后5日內制作《稅務事項通知書》,告知納稅人應當在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相關手續;逾期仍不辦理的,次月起按銷售額依照增值稅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直至納稅人辦理相關手續為止。
根據稅務總局令第43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七條規定:納稅人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的程序如下:
(一)納稅人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表》(附件1),如實填寫固定生產經營場所等信息,并提供稅務登記證件;
(二)納稅人填報內容與稅務登記信息一致的,主管稅務機關當場登記;
(三)納稅人填報內容與稅務登記信息不一致,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稅務機關應當場告知納稅人需要補正的內容。
第七條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的納稅人符合本辦法第四條第一項規定的,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書面說明(附件2)。
綜上所述,稅務總局令第43號對小規模納稅人達到一般納稅人標準,應該在何時辦理以及如何去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做了規定。它給的時間要求是:超過規定標準的月份(或季度)所屬申報期結束后15日內。到底是2月份還是1季度呢?要看貴公司選擇的是按月報稅,還是按季度報稅。
如果貴公司選擇的是按月報稅,就應該在2月所屬申報期結束后的15內去辦理相關手續。
如果貴公司選擇的是按季度報稅,就在1季度所屬的申報期結束后15日內去辦理相關的手續。
另外如果貴公司不辦理。稅務機關會在規定時限結束后5日內制作《稅務事項通知書》,告知納稅人應當在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相關手續;逾期仍不辦理的,次月起按銷售額依照增值稅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直至納稅人辦理相關手續為止。
三、2月份“一不小心”就超過了500萬,2月份應該如何計稅?還能繼續適用3%征收率嗎?
根據稅務總局令第43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管理辦法》第九條的規定:納稅人自一般納稅人生效之日起,按照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計算應納稅額,并可以按照規定領用增值稅專用發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本辦法所稱的生效之日,是指納稅人辦理登記的當月1日或者次月1日,由納稅人在辦理登記手續時自行選擇。
綜上所述,稅務總局令第43號明確納稅人應自一般納稅人生效之日起,按照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計算應納稅額,而且可以按照規定領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備注:因為原來小規模納稅人,不能自開專票,所以,在變為一般納稅人之后,就可以去領專票了,此情況目前已發生變化,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3號規定,自2020年2月1日起,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其他個人除外)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自行開具。選擇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小規模納稅人,稅務機關不再為其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財政部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另外本辦法所稱的生效之日,是指納稅人辦理登記的當月1日或者次月1日,由納稅人辦理登記手續時自行選擇。
如果貴公司是按月納稅,在2月份所屬申報期結束后15日規定時間內辦理登記手續,比方說選擇3月18日辦理登記手續,那么貴公司可以選擇3月1日作為一般納稅人生效之日,也可以選擇4月1號作為作為一般納稅人生效之日,如果貴公司選擇在3月1日按照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計算應納稅額,那么貴公司2月份的交易依然可以適用簡易計稅。
如果貴公司選擇4月1日后按照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計算應納稅額,貴公司2月份以及3月份的交易依然可以適用簡易計稅。
如果貴公司是按季度納稅,在(季度)所屬申報期結束后15日內辦理登記手續(在2020年第1季度申報期結束以后)比方說選擇在4月20日辦理登記手續,那么貴公司可以選擇4月1日作為一般納稅人生效之日,也可以選擇5月1號作為作為一般納稅人生效之日,如果貴公司選擇在5月1日按照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計算應納稅額,那么貴公司1季度內均可以適用簡易計稅。如果貴公司選擇5月1日后按照一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計算應納稅額,那么貴公司1季度內以及二季度的4月份均可以適用簡易計稅。
最后,我們來做個總結:
(1)連續不超過12個月或四個季度的經營期內累計應征增值稅銷售額超過了500萬元,應轉為一般納稅人,這個“經營期”是指在納稅人存續期內的連續經營期間,含未取得銷售收入的月份或季度。
(2)對小規模納稅人達到一般納稅人標準,應該在何時辦理以及如何去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做了規定。它給的時間要求是:超過規定標準的月份(或季度)所屬申報期結束后15日內,這塊需要區分按月納稅和按季納稅。另外如果公司達到標準不去辦理,稅務機關會在規定時限結束后5日內制作《稅務事項通知書》,告知納稅人應當在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相關手續;逾期仍不辦理的,次月起按銷售額依照增值稅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直至納稅人辦理相關手續為止。
(3)納稅人自一般納稅人生效之日起,按照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計算應納稅,生效之日,是指納稅人辦理登記的當月1日或者次月1日,由納稅人在辦理登記手續時自行選擇。此處需要注意的是,選擇當月1日還是次月1日按照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計算應納稅額,對公司的計稅方式,增值稅稅負會有一定的影響,公司要結合自身經營特點,做選擇上的合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