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公司找聯創財稅(180-9213-9007),西安注冊公司、代理記賬、商標注冊、財稅服務一站式搞定!
商法與稅收:合伙企業解散、清算與所得稅處理
2018-07-22 12:00
商法與稅收:合伙企業解散、清算與所得稅處理
一、合伙企業解散的法定原因
《合伙企業法》第八十五條規定,
1、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
2、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3、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5、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6、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企業清算
1、必須清算
《合伙企業法》第八十六條規定,合伙企業解散,應當由清算人進行清算。所以一旦合伙企業發生上述法定解散原因,就必須進行清算。
2、誰來清算?
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伙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后十五日內指定一個或者數個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業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清算程序
1)通知公告債權人
清算人自被確定之日起十日內將合伙企業解散事項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2)申報債權
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人申報債權。
3)清產核資
清算人清理合伙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4)清償&分配
合伙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依法分配。
5)注銷登記
清算結束,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6)無限連帶責任
合伙企業注銷后,原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三、所得稅處理
1、時間要求
企業進行清算時,投資者應當在注銷工商登記之前,向主管稅務機關結清有關稅務事宜。
2、清算所得
清算所得,是指企業清算時的全部資產或者財產的公允價值扣除各項清算費用、損失、負債、以前年度留存的利潤后,超過實繳資本的部分。
3、如何繳稅?
清算所得應當視為年度生產經營所得,由投資者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4、申報表
未見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相關清算申報表,地方上有稅局發布有相關申報表。具體見下圖:
歡迎探討,謝謝添加: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