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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機構設置
1912年中華民國建立。藍田政權機構仍為縣署,變稱知縣為知事,改10房為3科,衙門設刑、糧差役2班。月余裁科設局,即財政局、學務局、建設局,附管郵政局、電報局。各局設局長或局紳及學董,在知事領導下各司其職。民國17年(1928)改縣署為縣政府,變稱知事為縣長。22年(1933)又裁局并科,增設田糧處、秘書處。其后科局處室名稱幾易,至34年(1945)縣府序列機構及隸屬單位有:社會科、軍事科、教育科、建設科、財政科、警察局、電話局、郵政局;田賦糧食管理處、司法處、稽征處;國民兵團、自衛團;戶籍室、會計室、軍法室、人事室、秘書室、收發室、合作室。其間,縣以下所屬機構也幾度變化。元年(1912)縣署改所轄4鄉為5區,各區設自治會。4年(1915),以東西南北中命5區名。20年(1931)調整區劃,增設西南、東北2區,始設區公所,建立聯保制,即10戶為甲,10甲為保,10保為聯保。甲設甲長(多為輪流當值),保設保長,聯保設主任、書記、社訓隊長及保丁若干人。其時全縣劃分為7區24聯保、357保4885甲。29年(1940)施行所謂新縣制,取消區級政權,設立15個鄉鎮公所和153個獨立保。
二 政事沿革
民國藍田縣署建立之初,即在全縣推行政令,革除清朝封建統治,提倡剪辮放足,下令禁煙,宣傳共和,興辦新學,開展平民教育。民國8年(1919)縣知事李維人曾擬訂禁煙章程,廣發布告,曉喻川原山嶺,竭力制裁偷種、販賣、吸食鴉片之弊。但時為軍閥當權,戰事頻仍。從民國元年~16年(1912~1927)計有秦隴復漢軍、白郎起義軍、靖國軍、中央陸軍、民國南路軍、鎮嵩軍等10余部軍隊途經、集結、駐扎或交戰于藍田縣境。戰禍所及,民不聊生,民團鄉勇疊起,兵匪交織,良莠混雜,亂勢之下縣知事寅任卯免,16年內竟更易18次之多,有上任不足2月者即被趕跑。凡主政知事大都疲于應付時局,抓丁拉夫,派款支差成為時之要務。甚者敲詐勒索,中飽私囊。轉嫁給百姓的盡是名目繁多的苛捐雜稅。民國4年(1915)縣署于各區設立契所,勾結土豪劣紳嚴逼農民印契,征收二茬稅,迫使農民起義,遂予殘酷鎮壓。13年(1924)張云任知事,1年內預征田賦3次,各級糧總里甲乘機貪污,致農民的上交款項逐級倍增。15年(1926)劉鎮華圍困西安,置兩旅以上兵力駐扎藍田為后防司令部,趕跑上任不足兩月的縣知事嚴廷珍,委部下郭世銘任職主政。鎮嵩軍官兵肆意騷擾城鄉,橫征暴斂,攤派額外糧款達60萬元之多。與此同時,討賊聯軍陜甘軍總司令部又以“國困民竭,無糧可籌,形勢所迫,權宜之計”復令農民種植鴉片,征收煙畝厘金,補充軍需。縣署則根據上層統治集團的利益和軍閥的需要,施行政策政令,統治藍田人民。
民國17年(1928)縣署更名縣政府,懾于中共藍田黨組織發動的農民運動,認可農民協會斗爭土豪劣紳,開展農會活動,形成革命高潮。18年(1929)縣政府倒行逆施,實施“清黨”反共計劃,逮捕屈養正等共產黨員,制造恐怖政治,迫使中共藍田黨組織轉入地下活動。時值陜西大災荒,藍田秋夏無收,樹皮草根剝食一光,如民國續修《藍田縣志》記述:“哀鴻遍野,失業者皆歸,食指愈繁,往年麥望及秋、秋望及麥者,已信乎無望矣!謂天不殺人,得乎使早一恤民長吏,為之延喘息謀生聚,則民猶有望。而為父母者,乃助天為虐,急賦以邀功……。”藍田當政者,視民如草芥,縣長董有聲非但不惜民苦,反而媚上欺下,一面佯設粥廠賑濟災民,一面卻向縣人增派麥子數萬石,大洋數萬元,嚴令緊逼,限期解齊,一日內逼死糧總、花戶數10人。20年(1931)藍田度饑荒,又傳染瘟疫(霍亂),年內喪生5700余人。縣政府敷衍塞責,只顧忙于調整區劃,設立保甲,安置親信,強化基層政權防共反共。又兼陜西省禁煙委員楊俊茹來縣推行煙畝變稅價,名為視察煙苗,實與縣長羅錦勾結謀刮巨款,楊羅矢口否認先年全縣種植不足3300畝煙苗的事實,是年卻強行按30000畝基數攤派款項,致眾多煙農傾家蕩產,淪為乞丐。“九·一八”事變后,藍田進步學生成立抗日救亡組織,縣府當局態度曖昧,最終執行蔣介石“攘外必先安內”的政策,蠻橫壓制抗日運動。
24年(1935)發生的一二·九運動,掀起全國抗日民族解放高潮,中共藍田黨組織領導抗日民眾開展與縣政府當局斗爭,取得撤換郝兆先縣長職務的勝利。尤其是西安事變后,縣府當局迫于形勢壓力,安排穆志賢等共產黨員與進步人士參與基層政權活動,商議抗日大計,為前線輸送人員、物資。
29年(1940)5月后,國民黨藍田縣政府積極執行防共、限共、溶共、反共的策略,施行所謂新縣制,設置鄉鎮保公所,安插巡視、督導人員,排斥異己,清除共產黨員和進步人士,配合國民黨縣黨部、三青團分團部制造反共宣傳輿論,打擊破壞共產黨的組織與活動。縱容基層政權中的黨羽親信、地痞流氓,依仗權勢,貪污腐化,為非作歹。32年(1943)孟村鄉鄉長王景文連續帶領武裝保丁,搜捕地下共產黨員,行使綁架、抄家、鞭打繩拴等手段,逼死共產黨員劉鈞彥之父和惠尚賢之母,逮捕共產黨員10余人。34年(1945)抗日戰爭勝利后,蔣介石發動全面內戰,陜西省政府指責藍田縣長房向離防共不力,并因此而解職,委中統特務田云漢任縣長,并兼任檢察官、糧田管理處長、民國兵團團長等職。田就任后,重新調整機構,布置黨網特務,設立情報網、遞步哨、盤查站,使藍田形勢極度緊張,民無寧日,縣政當局竭力叫囂戡亂建國,是年冬至翌年春,縣政府配合國民軍八十四旅二五零、二五一、四零三團,一四四師兩個營,陜西省保安七團,洛南縣和藍田縣自衛大隊對豫鄂陜邊區的許家廟、灞源、峪口、山王村等進行清剿,燒毀農家170戶、房屋500余間,并張貼告示,懸賞捉拿汪鋒等共產黨人。37年(1948)田云漢調任蒲城縣,劉仲郊接任。38年(1949)5月藍田解放前夕,劉仲郊逃離,23日縣城解放。
民國時期藍田縣縣長更迭表
┏━━━━━━━━━━┳━━━━━━━┳━━━━━━┳━━━━━━━━┓ ┃ 任職時間 ┃ 職稱 ┃ 姓名 ┃ 籍貫 ┃ ┣━━━━━━━━━━╋━━━━━━━╋━━━━━━╋━━━━━━━━┫ ┃ 民國元年(1912) ┃ 知事 ┃ 劉端年 ┃ 湖 南 ┃ ┣━━━━━━━━━━╋━━━━━━━╋━━━━━━╋━━━━━━━━┫ ┃ ┃ 知事 ┃ 劉鳳五 ┃ ┃ ┣━━━━━━━━━━╋━━━━━━━╋━━━━━━╋━━━━━━━━┫ ┃ 民國2年(1913) ┃ 知事 ┃ 竇鵬 ┃ 長 安 ┃ ┣━━━━━━━━━━╋━━━━━━━╋━━━━━━╋━━━━━━━━┫ ┃ 民國3年(1914) ┃ 知事 ┃ 李世英 ┃ 湖 南 ┃ ┣━━━━━━━━━━╋━━━━━━━╋━━━━━━╋━━━━━━━━┫ ┃ 民國5年(1916) ┃ 知事 ┃ 劉庚年 ┃ 湖 南 ┃ ┣━━━━━━━━━━╋━━━━━━━╋━━━━━━╋━━━━━━━━┫ ┃ 民國6年(1917) ┃ 知事 ┃ 胡居剛 ┃ 山 西 ┃ ┣━━━━━━━━━━╋━━━━━━━╋━━━━━━╋━━━━━━━━┫ ┃ 民國7年(1918) ┃ 知事 ┃ 裴賢承 ┃ 安 徽 ┃ ┣━━━━━━━━━━╋━━━━━━━╋━━━━━━╋━━━━━━━━┫ ┃ 民國7年(1918) ┃ 知事 ┃ 趙西屏 ┃ 河 南 ┃ ┣━━━━━━━━━━╋━━━━━━━╋━━━━━━╋━━━━━━━━┫ ┃ 民國8年(1919) ┃ 知事 ┃ 李惟人 ┃ 河南鞏縣 ┃ ┣━━━━━━━━━━╋━━━━━━━╋━━━━━━╋━━━━━━━━┫ ┃ 民國11年(1922) ┃ 知事 ┃ 韓保謙 ┃ 河南鞏縣 ┃ ┣━━━━━━━━━━╋━━━━━━━╋━━━━━━╋━━━━━━━━┫ ┃ 民國12年(1923) ┃ 知事 ┃ 張仲友 ┃ 河 南 ┃ ┣━━━━━━━━━━╋━━━━━━━╋━━━━━━╋━━━━━━━━┫ ┃ 民國13年(1924) ┃ 知事 ┃ 張云 ┃ 河南滎陽 ┃ ┣━━━━━━━━━━╋━━━━━━━╋━━━━━━╋━━━━━━━━┫ ┃ 民國14年(1925) ┃ 知事 ┃ 聶耀林 ┃ 陜西縣 ┃ ┣━━━━━━━━━━╋━━━━━━━╋━━━━━━╋━━━━━━━━┫ ┃ 民國15年(1926) ┃ 知事 ┃ 嚴廷珍 ┃ 陜西韓城 ┃ ┣━━━━━━━━━━╋━━━━━━━╋━━━━━━╋━━━━━━━━┫ ┃ 民國15年(1926) ┃ 知事 ┃ 郭世銘 ┃ 河 南 ┃ ┣━━━━━━━━━━╋━━━━━━━╋━━━━━━╋━━━━━━━━┫ ┃ 民國16年(1927) ┃ 知事 ┃ 晁世楷 ┃ ┃ ┣━━━━━━━━━━╋━━━━━━━╋━━━━━━╋━━━━━━━━┫ ┃ 民國16年(1927) ┃ 知事 ┃ 楊大章 ┃ 陜西耀縣 ┃ ┣━━━━━━━━━━╋━━━━━━━╋━━━━━━╋━━━━━━━━┫ ┃ 民國17年(1928) ┃ 縣長 ┃ 唐介仁 ┃ 安 徽 ┃ ┣━━━━━━━━━━╋━━━━━━━╋━━━━━━╋━━━━━━━━┫ ┃ 民國17年(1928) ┃ 縣長 ┃ 由至道 ┃ 陜西涇陽 ┃ ┣━━━━━━━━━━╋━━━━━━━╋━━━━━━╋━━━━━━━━┫ ┃ 民國18年(1929) ┃ 縣長 ┃ 沈秉金 ┃ 安 徽 ┃ ┣━━━━━━━━━━╋━━━━━━━╋━━━━━━╋━━━━━━━━┫ ┃ 民國18年(1929) ┃ 縣長 ┃ 董有聲 ┃ 河北獻縣 ┃ ┣━━━━━━━━━━╋━━━━━━━╋━━━━━━╋━━━━━━━━┫ ┃ 民國19年(1930) ┃ 縣長 ┃ 范幕庭 ┃ 河 北 ┃ ┣━━━━━━━━━━╋━━━━━━━╋━━━━━━╋━━━━━━━━┫ ┃ 民國19年(1930) ┃ 縣長 ┃ 曹漢英 ┃ 山西銅鞮 ┃ ┣━━━━━━━━━━╋━━━━━━━╋━━━━━━╋━━━━━━━━┫ ┃ 民國20年(1931) ┃ 縣長 ┃ 羅錦 ┃ 浙 江 ┃ ┣━━━━━━━━━━╋━━━━━━━╋━━━━━━╋━━━━━━━━┫ ┃ 民國20年(1931) ┃ 縣長 ┃ 王文伯 ┃ 陜西蒲城 ┃ ┣━━━━━━━━━━╋━━━━━━━╋━━━━━━╋━━━━━━━━┫ ┃ 民國21年(1932) ┃ 縣長 ┃ 房向離 ┃ 陜西臨潼 ┃ ┣━━━━━━━━━━╋━━━━━━━╋━━━━━━╋━━━━━━━━┫ ┃ 民國22年(1933) ┃ 縣長 ┃ 王紹沂 ┃ 安 徽 ┃ ┣━━━━━━━━━━╋━━━━━━━╋━━━━━━╋━━━━━━━━┫ ┃ 民國23年(1934) ┃ 縣長 ┃ 李書亭 ┃ 陜西乾縣 ┃ ┣━━━━━━━━━━╋━━━━━━━╋━━━━━━╋━━━━━━━━┫ ┃ 民國24年(1935) ┃ 縣長 ┃ 郝兆先 ┃ 安 徽 ┃ ┣━━━━━━━━━━╋━━━━━━━╋━━━━━━╋━━━━━━━━┫ ┃ 民國25年(1936) ┃ 代縣長2個月┃ 張子厚 ┃ 陜西藍田 ┃ ┣━━━━━━━━━━╋━━━━━━━╋━━━━━━╋━━━━━━━━┫ ┃ 民國26年(1937) ┃ 縣長 ┃ 史伯橋 ┃ 陜 西 ┃ ┣━━━━━━━━━━╋━━━━━━━╋━━━━━━╋━━━━━━━━┫ ┃ 民國28年(1939) ┃ 縣長 ┃ 李熙章 ┃ ┃ ┣━━━━━━━━━━╋━━━━━━━╋━━━━━━╋━━━━━━━━┫ ┃ 民國29年(1940) ┃ 縣長 ┃ 劉明順 ┃ ┃ ┣━━━━━━━━━━╋━━━━━━━╋━━━━━━╋━━━━━━━━┫ ┃ 民國30年(1941) ┃ 縣長 ┃ 史直 ┃ 陜西長安 ┃ ┣━━━━━━━━━━╋━━━━━━━╋━━━━━━╋━━━━━━━━┫ ┃ 民國32年(1943) ┃ 縣長 ┃ 王家麟 ┃ ┃ ┣━━━━━━━━━━╋━━━━━━━╋━━━━━━╋━━━━━━━━┫ ┃ 民國33年(1944) ┃ 縣長 ┃ 房向離 ┃ 陜西臨潼 ┃ ┣━━━━━━━━━━╋━━━━━━━╋━━━━━━╋━━━━━━━━┫ ┃ 民國35年(1946) ┃ 縣長 ┃ 田云漢 ┃ 吉 林 ┃ ┣━━━━━━━━━━╋━━━━━━━╋━━━━━━╋━━━━━━━━┫ ┃ 民國37年(1948) ┃ 縣長 ┃ 劉仲郊 ┃ 山 西 ┃ ┣━━━━━━━━━━╋━━━━━━━╋━━━━━━╋━━━━━━━━┫ ┃ 民國38年(1949) ┃ 縣長(代) ┃ 衛玉山 ┃ 陜西藍田 ┃ ┗━━━━━━━━━━┻━━━━━━━┻━━━━━━┻━━━━━━━━┛
三 司法、警察